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地名标志制作和设置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地名标志制作和设置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罗城仫佬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自治县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地名标志制作和设置采购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地名标志制作和设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CZC-2017-014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地名标志牌制作及设置安装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7月6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5:00-18:00时。

2.发售地点:罗城仫佬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罗城县政府大院党政综合楼6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收现金投标报名费汇入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等分别如下:

开户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行罗城支行营业部

帐 号:****************0

4.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携带以下材料购买采购文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近半年投标单位为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报名期间内出具的企业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实,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26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罗城仫佬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26日9时30 分在罗城仫佬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

十、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人:吴大山 联系电话:138*****28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罗城仫佬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覃股长 联系电话:****-*******

3.公告发布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罗城仫佬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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