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号店面挂牌招标公告
237号店面挂牌招标公告
挂牌编号
标的名称
南昌市胜利路237号店面约83.51㎡三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4.1万元/月
标的内容及相关事项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昌市东湖区胜利路步行街末段,周边商铺林立,人流量大,为南昌市老城区繁华地段,自古商业氛围浓郁;但近年来受网络消费的冲击,各门店生意降幅较大,传统行业面临重新洗牌。
重大事
项揭示
该标的租赁状态为空置。
受让人需具备的资格
法人、自然人均可报名
交易
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须在申请受让前缴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以款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东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确定受让人后:
1、其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定金,定金不冲抵租金,定金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成交次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缴纳一个月租金以及三个月租赁押金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全额无息退还;
2、其他意向受让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完毕退付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原渠道、无息退回。)
交易
方式
挂牌有效期内,如只有一名意向承租人报名并符合报名条件,即可确定为承租人,承租人须与转让方按照挂牌公告要求直接签订租赁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拍租方式确定承租人。拍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拍卖公告期内仍可报名,一切交易活动均按照拍卖法程序、规则与拍卖文件内容规定进行。
申请受让需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标的按现状出租;
2、标的无装修期,以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日为起租日;
3、本次出租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面积为准,意向受让人须前往实地测量,
明确实际面积与租赁合同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租赁价格最终以租赁合同面积为准进
行计算,但不影响成交价;
4、意向受让人一旦确认,即视为接受《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的所有条款,具体条款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5、标的第一个月租金价格为该标的的最终成交价,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的规定,租金自第三年开始(含第三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8%。
6、承租人须在成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租金总额一次性付清所有的交易税费、向转让方付清一个月成交价款及三个月租赁押金、并凭《拍租成交确认书》和转让方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交易税
费的承
担、缴
付
本次公开招租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产权交易费用按最终三年成交价的2%收取,由承租人直接向产权经纪公司支付。如形成拍卖并竞拍成交,承租人另须向拍卖公司支付最终三年成交价2.25%的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用及租赁权拍卖佣金在成交次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价款
支付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申请
受让
需注
意的
事项
1、申请受让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自然人受让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受让须提交法人登记证照、章程、近期财务报表以及依章程和规定对收购行为出具的决策及必要的批准文件并携带公章)、资信证明以及证明符合交易条件的其他文件、证件。
2、接受委托或联合收购的须携带委托人证件及委托书、联合竟租协议。成交后提出或提交变更买受人的,交易中心将不予接收、认定。
3、申请文件原则上要求提交原件(证照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交易中心留存)。
4、受让申请必须在挂牌期内的工作时间向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提出。
5、交易保证金必须于办理申请受让手续前到达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收款凭证为准。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持进账凭证向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换开保证金收据,再持保证金收据至产权交易窗口办理受让申请手续)。
6、受让申请文件必须于挂牌期满前按规定提交完整,挂牌期满日后提交的、补充提交的文件交易中心不予接收。为保证申请文件的完整、有效,建议申请人宜尽早提交申请文件,以备后续有时间在挂牌期内补件。意向受让人对其提交的受让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且符合交易要求等负完全责任。
7、标的看样、踏勘、尽职调查等事项请联系代理会员单位或产权人;关于提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手续的具体事项请与交易中心项目承办人或代理会员单位联系。
挂牌
公告期
15个工作日
期满
后的
处理
1、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受让,则暂停信息披露(挂牌),成交后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恢复信息披露,并按“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受让”处理挂牌。
2、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受让,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挂牌情况
挂牌日期
2017年 6 月 30 日
挂牌期
满日
2017年 7 月 20 日
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
****-********
交易中心
承办部门
业务室
交易中心承办人
陈女士
受托会员
南昌市银盛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会员电话
0791—******** 139*****279
受托会员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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