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汝城县国土资源局的汝城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采购代理编号: ZHIPU(CZ2017)CG07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湘智采字[2017]第0460号)。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1、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湖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

3、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编制技术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

采购代理编号:ZHIPU(CZ2017)CG075

3.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万元)

1

汝城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编制技术服务

详见谈判文件

38.27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资格。

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如为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要求提供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高级职称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说明的1、3、5项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5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瑞城儿童城5栋1310-1311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瑞城儿童城5栋1310-1311房)逾期未送达指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汝城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朱主任

电 话:178*****333

地 址:汝城县滨河东路130号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武琼

电 话: ****-******* 189*****793

地 址: 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瑞城儿童城5栋1310-1311房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编制 永久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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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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