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东林乡至庙安乡通乡公路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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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邀请函 |
宣汉县东林乡至庙安乡通乡公路改建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达市发改法规函[2008]22号核准招标意见。
宣汉县庙安乡人民政府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不含暂定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应至少具有2个公路(含城市道路)桥梁类(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代理竞争的招标代理机构,到四川日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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