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宝应县城市景观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宝应县城市景观及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江精招公字2017-J-055
工程名称 | 宝射河大桥亮化及维修工程 | ||||||
建设单位 | 宝应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宝应县宝射河桥 | ||||||
工程 概况 | 建筑规模 | ―――― | 投资额 | 约350万元 | 资金 来源 | 自筹 | |
结构层次 | ―――― | 建筑 高度 | ――- | 建筑最大单跨 | --- | ||
质量要求 | 合 格 | 工期 要求 | 60日历天(含制作、安装、调试、验收) | 最大单体面积 | ---- | ||
预计开工 | 2017年7月 | ||||||
招标内容范围 | 宝射河大桥亮化及维修工程施工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 |||||
建造师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 | ||||||
报名要求 | (1)投标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且必须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 (2)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建造师无在手工程; (4)投标人须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正常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5)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与红牌企业和个人按照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在被限制投标活动期限内。 (6)根据苏清办【2017】3号文件规定,对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个人未经解禁的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 | ||||||
投 标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宝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行:江苏银行宝应支行 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 | ||||||
资格审查 方式 | 资格后审 | ||||||
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 1、本工程设置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后审合格必要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12月-2017年5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养老保险必须显示企业名称、缴纳保险人姓名、个人社会保障号、缴纳月份以及社保部门红章〔宝应县内的投标单位必须盖征缴中心红章)(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9)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10)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并彩色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11)法人授权委托书【宝应县外企业须提供经当地公证部门针对本项目的公证书(须有本招标项目名称),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若以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提供);(12)扬州市外(本省内)的投标单位,提供已在扬州市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建管处办理招标项目登记备案手续(单项信用管理手册)、外省企业提供省厅建管处办理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并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建管处备案证明;(1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主办单位(牵头人)需要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14)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扬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网上报名;(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根据苏清办【2017】3号文件规定,对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个人未经解禁的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 2、本工程设置的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无 |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方法二: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 ||||||
其他: 一、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各单位需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二、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书中放入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不能通过评审。 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本市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市外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监理企业);联系电话:****-********;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勘察、设计企业)联系电话:****-********。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4日;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澄清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年 7月5日17:00,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17年7月6日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 四、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并不得设置项目副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及投标组织设计列明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的相应人员未到场的按合同条款约定处罚,严重违约的招标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相关部门反映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如投标人对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罚。 | |||||||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对面区间路南200米(宝应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电话: ****-******** 联系人: 李国程 |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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