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仪器招标公告

分析仪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8-SZTC06651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买方委托,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分析仪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产品名称:
包号01 分析仪器 1批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标书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每天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4.购买标书地点:
惠州市深联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下埔南三街10号之三2楼)。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7年1月3日 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6.开标地点:惠州市深联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7.资质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合法代理授权书(制造商除外))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或以上。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
2、投标方必须为制造商或合法的代理商,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自动监测仪器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标准。
4、自动监测仪器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主体监测仪器--在线气相色谱要求在国内有3套以上同类型的应用实例。
5、国内代理商,须有制造商(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权机构)有效代理授权书;(若为英文,须同时提供中文,并以中文为准)
6、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
(7)不得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效果将受影响;
(8)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联系人:徐缙
传真:****-*******
电话:****-*******
邮编:516001
开户名称:惠州市深联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下埔支行
帐号:人民币:****************76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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