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A-0385)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A-0385)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7-A-0385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便携式红外线CO分析仪 2台。

第二包:便携式红外线CO2分析仪 2台。

第三包:数显式热电风速计 2台。

第四包:数字温湿度计 2台。

第五包:双气路采样器 5台。

第六包:噪声频谱仪 2台。

第七包:紫外辐照仪 1台。

第八包:PM10数字粉尘仪 1台。

第九包:尘埃粒子计数器 1台。

第十包:水质理化检验箱 1台。

第十一包:水质细菌检测箱 1台。

第十二包:便携式余氯总氯检测仪 2台。

第十三包:数字照度计 2台。

第十四包:全自动电热消解仪 1套;单道手动移液器 2套;单道电动移液器 1套;瓶口分配器 2套;PH/电导/离子多参数分析仪 1套;超纯水机 1台;净气型储药柜 2台;净气型通风柜 1台。

第十五包:数控水浴箱 2台;超声波清洗器 2台;涡旋振荡器 2台;台式高速离心机 2台;无油气体压缩机 1台;水浴氮吹仪 2台;玻璃器皿电子干燥柜 2台。

第十六包:实验室玻璃器皿清洗消毒机 1套。

第十七包:四气路大气采样器 20台;WBGT指数仪 2台;防爆相机 2台;便携式红外线CO2分析仪 1台;直读式粉尘浓度测量仪 2台;便携式拉曼光谱仪 1台。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52000元。

第二包:24000元。

第三包:10000元。

第四包:5000元。

第五包:15000元。

第六包:20000元。

第七包:4000元。

第八包:34000元。

第九包:19800元。

第十包:12000元。

第十一包:12000元。

第十二包:12000元。

第十三包:2000元。

第十四包:587000元。

第十五包:74300元。

第十六包:298000元。

第十七包:6064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6月30日9:00至2017年7月5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1. 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进行报名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2. CA数字证书领取办法:参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网址:http://www.tjca.org.cn)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46窗口联系电话:***-********

3. 电子签章办理: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46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

4. 特别提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下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报名,未及时取消报名的供应商将被暂停新项目报名权限。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17年6月30日9:00至2017年7月10日8:30,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进行应答并提交。

八、提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签到时间:2017年7月10日9:00至9:30(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二)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解密时间:2017年7月10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为有效响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谈判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丁亚天

(二)联系电话:***-********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郝彩霞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网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00161

网址:www.tjgpc.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电子投标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www.tjgpc.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服务热线:

1.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信息资源部 电话:***-********

2.网上应答技术支持电话:信息资源部 电话:***-********

3.采购文件咨询:招标部 电话:***-********

4.评标业务咨询:评标部 电话:***-********

5.质疑受理:采购执行与评估部 电话:***-********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竞争性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或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谈判须知》“8. 询问与质疑”。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 系 人:郝彩霞

2.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3.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5日止。

2017年6月30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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