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高中城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沙湾县高中城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沙湾县高中城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沙湾县高中城建设PPP项目已纳入沙湾县政府采购计划,项目拟采用PPP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沙湾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经沙湾县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目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沙湾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委托,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项目编号:GXTC-CZ-*******

二、项目名称:沙湾县高中城建设PPP项目

三、本项目暂定总投资:人民币约53529.26万元(项目投资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数为准)。

四、资金来源及股权结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项目资本金为16058.7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通过项目公司融资获得其他项目资金。其中沙湾县新丝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4341.04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27.03%,中选社会资本出资11717.74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72.97%。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37470.4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0%。

五、本项目运营模式及期限:本项目采用BOT(建设-经营-移交)的方式进行运作,特许经营期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及建设方案

本项目为沙湾县教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45492.0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区建筑面积88082.00平方米,生活区建筑面积60283.00平方米,配套的学校体育运动场、训练场等。以及校园广场、道路硬化、绿化、管网工程等配套设施工程。详见下表:

表1-1 建设项目一览表

序号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幢数

层数

单位

数量

结构形式

1

主要建筑物

M2 

145492.0

1.1

教学楼

9

5

M2

40204

框架

1.2

实验(信息、艺术)楼

3

5/3

M2

23702

框架

1.3

科技图书楼

1

4

M2

6136

框架

1.4

体育馆

1

1

M2

3870

框架

1.5

行政楼

1

5

M2

5520

框架

1.6

文体楼

1

4

M2

4970

框架

1.7

国际交流中心

1

3/4

M2

5300

框架

1.8

学生宿舍楼

14

5

M2

45650

框架

1.9

食堂

1

3

M2

6240

框架

1.10

浴室开水房

1

3

M2

1560

框架

1.11

服务用房

2

2

M2

2340

框架

2

其他辅助性工程

2.1

室外运动场

1

400米

2.2

室外训练场

1

300米

2.3

道路及硬化

M2

46800

2.4

绿化

M2

85428

2.5

围墙

M

2700

铁艺

2.6

大门

5

2.7

地下通道

1

2.8

人行天桥通道

1

2.9

室外配套公用工程

M2 

54060

七、采购需求:

沙湾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方式选定合作社会资本,本项目授权政府方出资机构为沙湾县新丝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中选社会资本自筹资金参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53529.26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6058.7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通过项目公司融资获得其他项目资金。其中沙湾县新丝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4341.04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27.03%,中选社会资本出资11717.74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72.97%。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37470.4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0%。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运营、移交,在合作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能够正常运行的上述工程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八、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在经营上、财务上、法律上,必须是完全独立的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不接受自然人投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0万元)。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能提供初步融资方案、银行资信良好。

4、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5、业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独立运营一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近3年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自然年)。

6、拥有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营需要的具备从业资格的技术人才与管理队伍,专业知识与技术力量雄厚。

7.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如果以联合体投标,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由两个申请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身份共同预审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申请文件一并递交。

(3)联合体的成员应当共同确定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份一并提交给采购人。

(4)联合体代表人应该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该项目,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时,其预审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预审将被拒。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除非另有情况说明,本须知中“资格预审申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九、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6日(10时00分-13时00分,14时00分-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以上报名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逐页盖章并胶装成册(一套)。

(二)网上报名领取文件: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2)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3)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十、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申请人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依据打分情况排名,取前5名进入投标环节。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书面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0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

十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沙湾县智慧大道西路阿里巴巴大楼3层招标部。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张亚民

联系电话: 135*****086

联系地址:沙湾县奎屯路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尤婧、侯文权、孙守宏

传真:****-***********-*******

电话:181*****799181*****177****-*******

联系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箱:gxxj_hwq@163.com、********05@qq.com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帐号:********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

注:请申请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申请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并同时提供开票信息,因潜在申请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申请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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