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工业区道路电缆排管工程材料采购答疑函
庐阳工业区道路电缆排管工程材料采购答疑函
针对“庐阳工业区道路电缆排管工程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08CGLZ0571)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经建设单位同意,答复如下:
1、根据玻璃钢电缆保护管的标准,以前的国家标准长度要求是每根4米,新的国家标准是4米或6米,请明确本项目长度要求。
答:4米。
2、图纸上说每根电缆导管配置4付管枕,根据合肥市供货情况及国家标准要求每两米配1付管枕即可,如是4米的电缆导管,每根电缆导管只需配置2付管枕即可,请明示:报价是以每根导管按4付还是2付配置管枕?
答:标准要求每2米配1付管枕。
3、招标文件第22页“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我方提供本地供电部门认可的承诺,不知道是要投标人所在地供电部门的承诺还是合肥市供电公司的承诺?
答:必须提供投标人所供材料确保通过合肥市供电公司验收的承诺。
本函作为招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
请投标单位将本函打印并加盖公章或由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后回传我中心。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三楼(长江剧院对面)
本项目联系人:何平
电话:****-*******
传真:****-*******
中心网址:http://www.hfzfcg.gov.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6月6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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