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金龙大道(南段)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恩施市金龙大道(南段)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恩施市金龙大道(南段)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 2017-06-30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恩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对恩施市金龙大道(南段)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实施政府招标,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恩市发改投资[2015]22号文件,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金龙大道(南段)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二、项目编号:HBDPES-2017-013
三、招标内容:起点~K1+440,全长1353.657m,道路红线宽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40km/h,含桥梁一座,长103.08米,宽50m;施工工期540日历天;项目地址为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北接金龙大道中段与金山大道交汇处,南连龙洞河南路;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部内容、全过程监理。
四、项目预算价:约96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
3、省外监理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报送人员必须包括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4、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2017]35号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如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9600.00元)
2、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16:00时至 2017年7月7日17:30时止,通过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s.eszggzy.cn/esweb/),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
2、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s.eszggzy.cn/)上发布。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14:00时,地点为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7月24日14:00时(地点为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室)
十二、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恩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恩施市金子坝路97-2号
联 系 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601室
联 系 人:谭渠
邮 箱:********31@qq.com">********31@qq.com
电 话:****-*******(传真)
邮 编:4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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