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实施省级土地整治和土地复垦施工招标公告
2017年实施省级土地整治和土地复垦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湘潭县2017年实施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经 湘财建指[2016]337号、湘财建指[2017]48号、湘财建指[2017]53号、湘财建指[2017]77号 文件批准下达资金,经潭政发改招[2017]2号核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湘潭县土地开发整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县2017年实施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
2.2招标编号:HNZY2017-SG-049
2.3建设地点:湘潭县花石镇、谭家山镇、排头乡、茶恩寺镇、锦石乡、分水乡等6个乡镇。
2.4建设规模:1488.27公顷;
2.5项目总投资额:3653万元;
2.6招标范围:项目区经批准的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2.7计划工期:暂定180天(日历日),具体按各标段规划设计要求;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2.9标段划分情况:本批项目共7个项目为12个标段(各标段具体情况详见表一)。
表一:
招标批次 | 序号及 类别 | 子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合理定价 (万元) | 工期 (天) |
第一批次 | 子项目一 (省投资) | 湘潭县花石镇日华村、双桥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1标 | 218.13 | 180 |
2标 | 273.28 | 180 | |||
子项目二 (省投资) | 湘潭县谭家山镇长岭村、棠霞村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3标 | 249.55 | 180 | |
4标 | 242.04 | 180 | |||
子项目三 (省投资) | 湘潭县排头乡隐山村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5标 | 235.14 | 180 | |
6标 | 248.03 | 180 | |||
子项目四 (省投资) | 湘潭县茶恩寺镇茶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7标 | 382.95 | 180 | |
子项目五 (省投资) | 湘潭县锦石乡东边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8标 | 235.72 | 180 | |
9标 | 232.79 | 180 | |||
子项目六 (省投资) | 湘潭县分水乡大冲垅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10标 | 212.02 | 180 | |
11标 | 216.89 | 180 | |||
子项目七 (省投资) | 湘潭县花石镇天马山村土地复垦项目 | 12标 | 245.03 | 180 |
备注:最终建设任务和资金预算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批复的文件为准,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乙级以上(含乙级)施工资质。
参与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近36个月内(以2014年6月30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从事过一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水利工程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类似工程,且工程业绩必须在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相应的业主单位竣工证明资料(如工程验收意见书或项目验收意见书或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加盖业主公章)。
3.2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获得投标资格后,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017年被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湘潭市国土资源局评为优秀的施工单位(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湘潭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文件为准)在不更换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的前提下,参加本次项目工程招投标时,直接获得投标资格,经开标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合理定价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取环节。
参与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其投标文件中需载明法人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其法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至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结束。如施工过程中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发生变化则认定为工程转包,取消中标资格。若无项目委托人的,则默认项目经理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报名不对应具体标段。
3.4根据湘潭市国土资源局潭国土资发[2016]61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原件中标后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有关部门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5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资格的确定:
4.1 请从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6日17时止,各报名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如已在湖南其他市州办理湖南CA单位数字证书(USBKEY),需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注册并办理企业信息资料录入。报名单位用USBKEY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页面报名窗口登录报名,报名窗口分为优秀资格单位报名窗口和普通资格单位报名窗口,投标申请单位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报名窗口,同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点击投标保证金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未按时获取,视同报名无效。(优秀资格单位指符合上述3.2条件的施工单位,如普通资格单位通过报名窗口进入优秀资格单位报名行列,在资格后审时经入围资格确认后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2017年7月7日上午10:30时,在招标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也欢迎其他投标单位到场监督,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县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杨柳北路180号),随机抽取获得投标资格单位。抽签时以报名先后顺序号作为代表各投标单位的号码,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按1:5的比例抽取60家入围单位(如有优秀单位报名,应减去优秀单位数量)。
(1)当报名单位数量为60家及以下时,所有合格报名单位自动获得投标资格,成为正式投标人;
(2)当合格报名单位数量不足招标标段数的3倍时,用报名单位数除以3取整数确定本次开标标段数量,并按标段号从1号顺推确定具体开标标段。
(3)当报名单位数量超过60家时,随机抽取入围单位。(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4)投标资格确定结果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进行公布,公告内容应包括投标报名单位总数、优秀资格单位获取投标资格数量、其他单位获取投标资格数量、入围单位本次投标识别码等。(注:识别码为各报名单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时产生,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对照报名资料确认是否获取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条规定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从2017年6月30 日-2017年7月10日17:00止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 “下载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能下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提疑和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9时3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及地址: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址:2017年7月21日9:30之前递交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县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杨柳北路180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开标时间和地址:2017年7月21日9:30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县分中心开标室。
8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评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按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9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9.1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县土地开发整治中心
地 址: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贵竹北路
联 系 人:颜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传 真:****-********
附件一湘潭县2017年实施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投标资格抽签程序
1、抽签会议由代理公司主持,介绍参加抽签会议的招标人领导及监督机构领导;
2、宣布网上报名成功优秀单位数量和普通单位数量,如报名单位数量为本次招标标段数的5倍及以下时,直接将报名单位进行公告,公示内容包括报名单位总数、优秀资格单位获取投标资格数量、普通单位获取投标资格数量、入围单位本次投标识别码等;
3、宣布抽签办法(按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3.1第一步,确认网上报名优秀单位获得投标资格 家。网上报名优秀单位直接获得投标资格,经开标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合理定价连续二轮抽取后的第二轮抽取环节。
3.2第二步,确认网上报名普通单位获得投标资格 家(根据优秀单位获取资格情况,进行调整)。网上报名的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编写序号(已确定投标资格的优秀单位予以剔除),序号代表各报名单位(即代码号),通过抽取代码球确定获得普通单位投标资格 家,抽中代码球所对应的报名单位即为获得投标资格单位。由于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县分中心的号码球编号为1-200号,如报名单位超过200家时,在随机抽取时,应根据普通单位实际报名数量,按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组抽签入围。
4、正式抽签:
4.1招标人代表、监督机构代表、投标人代表(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检验抽号机和球;
4.2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县分中心提供优秀单位报名情况表和普通单位报名情况表;(报名情况表中只有序号、识别码、报名时间,不涉及单位信息)
4.3进入抽签环节:
第一步,确认优秀单位投标资格 家。网上报名优秀单位直接获得投标资格,经开标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合理定价连续二轮抽取后的第二轮抽取环节。
第二步,确认普通单位获得投标资格 家(根据优秀单位获取资格情况,进行补充)。
1)当单位报名数小于或等于200家时(已确定投标资格的优秀单位予以剔除),向抽取箱内放入与普通报名单位同等数量的号码球,号码球上的号码即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县分中心提供普通单位报名情况表序号,通过随机抽取 个号码球,确定 家获得投标资格;
2)当单位报名数大于200家时(已确定投标资格的优秀单位予以剔除),根据单位实际报名数量,按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组抽签入围。平均分配规则:当单位报名数大于200小于400家时,分两组抽取,每组抽取单位为普通单位投标资格 家1/2;当单位报名数大于400小于600时,分三组抽取,每组抽取单位为普通单位投标资格 家1/3;以此类推。
4.4最终确定家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
4.5宣布家获得投标资格的本次投标识别码,招标人代表、监督机构代表对抽签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抽签会议结束。
4.6将确定投标资格抽签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报名单位总数、优秀资格单位获取投标资格数量、普通单位获取投标资格数量、入围单位本次投标识别码等。(注明:报名单位根据网上报名时间内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产生的识别码自行确认是否获取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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