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办公家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耒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办公家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耒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办公家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6月30日
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耒阳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审判庭建设办公家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耒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办公家具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耒财采计[2017]0171委托代理编号:YQ2017-HW055
三、采购项目预算:390万元
四、采购内容:办公家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7日,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华新汽车站旁,观光电梯上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份(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④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发票(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⑥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7月2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1号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人:耒阳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九、采购代理机构: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
负责人:晏新发(133*****813)
联系人:李富华 邮编:421001
电 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开发支行
户名: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号:****************5
十、监管部门:耒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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