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标定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检标定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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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现进行公开采购。
1.项目编号:宁服招〔2017〕42号
2.招标物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分2包:第1包:轨道检查车检测系统年检标定(2台);第2包:钢轨探伤车检测系统年检标定(2台)。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3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水平,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履约不良、质量不良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
4.4、专业资质
4.4.1第1包:投标人近3年具有铁路轨道检测系统年检标定服务业绩,附至少1份合同复印件。
4.4.2第2包:投标人近3年具有探伤车超声检测系统年检标定服务业绩,附至少1份合同复印件。
4.5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投标。
4.6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 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请将3份报名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jys30052@163.com(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2.报名表Word电子版;3.标书工本费转账底单扫描件),报名资料不全、标书工本费转帐错误或逾期报名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宁服招〔2017〕42号+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电话确认或发传真件)。
5.2对已报名并按指定帐户缴纳标书工本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3《招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招标时间、招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通过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nann.95306.cn/)或中铁采购网(http://www.crpn.cn)查看项目公告。
6.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汇款注意事项:
6.1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2交纳到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南宁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行:广西南宁市建行佛子岭路支行
注意事项:只接受公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用途栏须填写“宁服招〔2017〕42号标书工本费”),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等其它方式缴款,不接受帐号或户名错误的转帐(并且不保证协助查帐或办理退款事宜)。网银转帐不通的,建议到银行柜台办理。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南宁铁路局
7.2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邮编:530001
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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