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刑事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公安河北分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LWH-HB-2017-09)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公安河北分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公安河北分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MLWH-HB-2017-0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公安河北分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台式真空镀膜手印显现系统1台,体式显微镜1台,数字比较显微镜1台,台式生物检材发现仪1套,便携式脱离细胞负压提取仪1台等其他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146.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警用器材经营许可证资质原件或复印件;3、提供所投产品台式生物检材发现仪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厂家盖章复印件)4、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6-30 到 2017-07-0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大丰路冠锜大厦7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搜寻投标单位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21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7-21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大丰路冠锜大厦7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滢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0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温俊岭:********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大丰路冠锜大厦7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机关、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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