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郸城县石槽镇土地整理项目
河南省郸城县石槽镇土地整理项目
招 标 公 告
河南省郸城县石槽镇(两)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已经国家财政部(豫财办综[2008]18号文件、周财豫综[2008]5号文件批准实施,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实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队伍,请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报名。
一、 招标单位:郸城县土地整理中心
二、工程地点:项目区总面积1856.18公顷,总投资2622万元。共分为2片,分面在2个乡镇。石槽镇片:涉及石槽镇孟庄村、余庄村、单楼村、夏庄村、石槽村等5个行政村,该片东至张寨界,西至乡界,南到新蔡河,北至小夏庄村界;镇店镇村:涉及钱店镇的姚庄村、魏集村、大刘寨村、常庄村、孔庙村、王大庙村、后胡庄村、王君村等8个行政村,该片东至大刘寨村界,西到姚庄村界,南至黄泛冲,北至新蔡河。
三、标段划分:
NO.1标段:石槽镇土地整理桥涵工程及标志牌工程
NO.2标段:石槽镇道路工程及标志牌工程
NO.3标段:石槽镇道路工程及标志牌工程
NO.4标段:钱店镇土地整理桥涵工程及标志牌工程
NO.5标段:钱店镇道路工程及标志牌工程
NO.6标段:钱店镇道路工程及标志牌工程
NO.7标段:石槽镇、钱店镇竖井、井房及生态防护林工程及标志牌工程
四、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报名条件:
须具有施工决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专业二级);
近二年施工业绩及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项目经理具备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六、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企业须携带企业IC卡、项目经理IC卡及中级职称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无IC卡者请携带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书、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证和职称证以上均为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七、每一个投标企业最多可以报三个标段,一个项目经理允许报一个标段。
凡符合要求愿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未办理IC卡的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到周口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先办卡后报名(外地企业需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已办理IC卡的单位,请带IC卡和法人委托书于2008年6月13日18:00时前到周口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周口市车站路网通公司十楼)信息发布厅4号窗口登记后到信息部报名。
招标人:郸城县土地整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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