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公务车资产产权转让(三次)招标公告

旧公务车资产产权转让(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CQ(2017)07号
受歙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再次委托,我中心对旧公务车一辆资产产权按现状面向社会公开转让。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虚假陈述,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歙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2、转让标的简介:

现牌照为:皖JB1876, 车辆型号为:桑塔纳SVW7182LFI小型轿车,核定载客5人,注册登记日期:2004 年7月20日,使用年限已 13 年,行驶里程约为20万公里,车检到2017年7月,保险到2017年7月7日,车辆购置附加税已交,竞买底价为人民币7925.00元。

3、竞买保证金:2000元整。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在车辆正常过户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不计息)。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电子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竞价须知》(详见附件)。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1日12时00分止均可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网站供应商登录栏进行用户登记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用户登记操作联系电话****-*******,加入qq群********8,群文件里有产权类用户操作手册及入库提交资料模板,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网址http://www.shxzgj.cn/sxweb/),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变更。

五、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竞买底价:人民币7925.00元。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200.00元整或其整倍数。

该竞买底价及加价幅度由歙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提供

六、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二)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将审核不予通过。

八、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2017年8月1日12时00分前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收款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账号:***********************; ;

(二)竞买保证金企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自然人须通过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车辆正常过户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交易服务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二)交易服务费
本次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
十、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1日15时30分在(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电子竞价室进行交易,请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各方持身份证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弃权。
十一、相关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及各项税费交纳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订立后7日内受让方将《资产转让合同》报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处置的机动车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车牌号不转让。出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其办理,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二手车交易增值税、补交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本次车辆按现状转让,未过户前,车辆的现牌照、行驶证等均由转让方保管。
7、转让标的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责任,车辆交接日前形成的由转让方承担,车辆交接日产生后的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十二、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2017年7月14日前向转让方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提出,我中心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网站答疑变更栏进行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考察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59—*******

项目咨询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27518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歙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转让 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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