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6#、7#、8#锅炉烟气湿电三次招标公告
热电厂6#、7#、8#锅炉烟气湿电三次招标公告
山东光大电力集团公司热电厂6#、7#、8#锅炉烟气湿电三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禹城市城乡建管及交通公路建设指挥部委托,就山东光大电力集团公司热电厂6#、7#、8#锅炉烟气湿电三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采购人名称:禹城市城乡建管及交通公路建设指挥部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山东光大电力集团公司热电厂6#、7#、8#锅炉烟气湿电三次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JNZZ-DZJC-2017-026
五、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山东光大电力集团公司热电厂6#、7#、8#锅炉烟气湿电三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完毕后 80 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4、质保期及质量要求:质保期三个采暖季,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
5、采购预算价:750万元。
6、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设备设计及施工安装服务的湿式静电除尘器国内供应商;
具有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或具有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与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须至少拥有一个燃煤锅炉烟气湿电(超低排放)项目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提供当地环保部门或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测报告原件。
联合体另须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及牵头单位授权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b)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须同时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费用: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 1 日至 2017年 7月 7 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 7月 1 日至2017年 7月 7 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地点: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禹城市行政街电视塔东200米路北)
4、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 300元人民币/份 ,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参后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格式参后附件);(6)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自2016年7月至今)社保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社保部门官方网站缴纳证明截图(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
提供自成立至今的)
;(8)企业近1年(2015-2016年度其中任意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附件);(10)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6个月(自2016年7月至今)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企业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1)提供一个燃煤锅炉烟气湿电(超低排放)项目业绩合同、提供当地环保部门或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测报告;(12)联合体另须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牵头单位授权书(协议书及授权书格式可参后附件,内容可增加)及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成联合体的提供)。
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八、报价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 2017 年 7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 2017 年 7月 13 日 09时30 分 (北京时间)
地 点: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禹城市行政街电视塔东200米路北)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未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禹城市城乡建管及交通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159*****315
采购代理机构: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188*****578
电子邮箱:jnzzdzfgs@163.com
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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