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铃木小型SUV改型招标公告
长安铃木小型SUV改型招标公告
长安铃木小型SUV改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G********55A
日期:2017年6月30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铃木小型SUV改型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以下项目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改型背景:长安铃木的此款SUV于2015年量产,根据市场需求,因此决定在2018年对其进行年度改款。
2.2改型目的:持续改进产品,增加产品亮点,维持市场关注度;保持产品竞争力,延长产品生命力。
2.3改型方向:
外观造型:符合目前小型SUV造型设计趋势,迎合用户审美,突出运动感和个性,使整体外观更加硬朗、锋锐,前、后组合灯的设计体现科技感;
内饰造型:内饰整体风格与外观呼应,通过造型、色彩、材质的变化提高内饰的精致感及科技感。
2.2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部分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供货商必须有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必须涵盖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业务,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等有效) (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3.6投标方在最近五年内,至少为国内合资汽车品牌制造商设计完成过同类(乘用车)项目两次(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方在投标时需对主要客户和业绩进行说明,并按第八部分表格如实填写(近5年承接完成的开发项目及正在开发的项目);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近三年有不良合作史的;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出具信誉声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12日到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506室(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购纸质文件,请另附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具体楼层及开标室详见重咨大厦一楼电子屏)。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蒙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15楼1506室
邮编:400023
联系人:王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6@qq.com">********6@qq.com
传真:***-********
户 名: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行 号:********1
标签: 长安铃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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