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和村村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楼房维修(招标备案号:12122017064005)施工招标公告
怡和村村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楼房维修(招标备案号:12122017064005)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06400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施工[2017]06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怡和村村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楼房维修 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投备案[2017]9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怡和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怡和村村民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怡和村村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楼房维修,维修面积50252平方米,投资409.8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营门街怡和村村民委员会“怡和新村”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怡和村村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楼房维修,其中最高层数25层,最大跨度6.6米,最大高度65.1米,维修面积共计50252平方米,总投资409.8万元。工程内容为立面整修及窗户渗漏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7年07月25日 至 2017年09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3)正、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6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7 月 6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楼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支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支持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怡和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怡和村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刘会民 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肖聪(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楼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昊 电话:********转8048
传 真:********-8054
日期:2017 年 6 月 3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西青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杨涛、张俊红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xqzhaobiaoban@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35号西青建设服务中心二楼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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