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2017年货物类产品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直机关2017年货物类产品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直机关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有关规定,就中直机关2017年货物类产品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1709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1、招标内容:用于中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和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办公使用的货物类产品。包括以下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2、本次招标分四十一包。投标人可针对全部包进行投标,也可针对其中部分包进行投标。
包号 | 名称 | 备注 |
第一包 | 塔式工作站 | 包括:图形工作站等 |
第二包 | 移动工作站 | |
第三包 | 操作系统 | |
第四包 | 数据库管理系统 | |
第五包 | 中间件 | |
第六包 | 办公套件 | |
第七包 | 信息安全软件 | |
第八包 | 通用应用软件 | 包括:档案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行业专用软件 |
第九包 | 服务器 | |
第十包 | 网络交换机 | |
第十一包 | 网络路由器 | |
第十二包 | 磁盘阵列 | |
第十三包 | 网络存储设备 | |
第十四包 | 防火墙 | |
第十五包 | 入侵检测设备 | |
第十六包 | 安全审计设备 | |
第十七包 | 其他网络安全产品 | 包括: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网站恢复产品等网络安全产品 |
第十八包 | 精密空调 | |
第十九包 | 机房专用空调 | |
第二十包 | 多功能一体机 | |
第二十包 | 条码打印机 | |
第二十包 | 针式打印机 | |
第二十包 | 热式打印机 | |
第二十包 | 传真机 | |
第二十包 | 扫描仪 | |
第二十包 | 投影仪 | |
第二十包 | 胶版纸 | |
第二十包 | 打印用通用耗材 | |
第二十包 | 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 | |
第三十包 | 视频会议终端 | |
第三十包 |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 | |
第三十包 | 网络录播设备 | |
第三十包 | 视频会议中控系统 | |
第三十包 | 会议室音频设备 | |
第三十包 | 信号处理设备 | |
第三十包 | 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 | |
第三十包 | 图像采集系统 | |
第三十包 | 电视机 | |
第三十包 | 速印机 | |
第四十包 | 数码印刷机 | |
第四十包 | 电子商城 | 具体品目详见“电子商城招标品目表” |
电子商城招标品目表
序号 | 品目名称 | 内容 |
1 | 工作站 | 塔式工作站、图形工作站、 移动工作站、无盘工作站等 |
2 | 网络设备 | 路由器、网卡、交换机、网络存储等 |
3 | 打印机 | 针式打印机、条码打印机 |
4 | 多功能一体机 | 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喷墨多功能一体机等 |
5 | 服务器 | |
6 | 计算机软件 | 通用商业软件和行业专用软件等 |
7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 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 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等 |
8 | 扫描仪 | 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 胶片扫描仪和大幅面扫描仪等 |
9 | 投影仪 | |
10 | 印刷设备 | 数码印刷机、速印机等 |
11 | 办公耗材 | 墨盒、硒鼓、碳粉 碳带、色带、色带架等 |
12 | 摄影摄像 | 单反相机、数码录像机、镜头等 |
13 | 电器设备 | 精密空调、机房专用空调、电视机等 |
14 | 计算机配件 | 显示器、CPU、主板、显卡、硬盘、内存、 机箱、电源、散热器、刻录机/光驱、 声卡/扩展卡、装机配件、SSD固态硬盘等 |
15 | 外设产品 | 鼠标、键盘、U盘、移动硬盘、鼠标垫、摄像头、 手写板、电脑工具、UPS电源、插座等 |
16 | 办公用品 | 1. 办公用纸:胶版纸、传真纸、记事本薄、 易事贴、便签、标签等 |
2. 文件管理用品:文件夹(袋)、档案袋(盒)、 文件栏(柜)、 板夹、报告夹、票夹、名片册、杂志架等 | ||
3. 书写用具:笔类、笔芯、墨水、橡皮等 | ||
4. 桌面用品:订书机、打孔机、起订机、 笔筒、笔刨、书立、剪、刀、 尺、针、钉、夹、胶带、胶水、计算器等 | ||
5. 财务行政用品:号码机、印章、印台、印油、 印泥、账本、单据、凭证 点钞、验钞机等 | ||
17 | 箱包 | 拉杆箱、拉杆包、旅行包、电脑包等 |
3、本项目各包商品库产品,必须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供货范围:中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以及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
5、供货时间及地点:
(1)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
(2)供货地点:以北京市为主,兼顾上海市、天津市、南京市、西安市、延安市、秦皇岛市、南昌市、吉安市、拉萨市等地。
6、协议供货有效期:自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止,在此期间,如遇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变化,采购中心可相应调整项目执行期限。
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第一包至第四十包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国内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持有生产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制造商在授权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后,不得再授权其他企业或自身参加第一包至第四十包投标。
2、第四十一包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京ICP证),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16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通过协议供货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购活动采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投标人须使用财政部统一办理的数字认证证书办理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封、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部分。
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loginx/)免费下载“投标客户端”,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导出扩展名为“.doc”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客户端”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服务端。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存储在光盘内的电子投标文件。
除上述方式之外,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提交的投标文件。
请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以确保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1日1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1日1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8时至10时统一至开标地点进行解密。
五、投标、开标地点
金台饭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二层金樽厅。
六、标前系统使用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答疑会时间:2017年7月17日9:00-11:00(北京时间)
答疑会地点:金台饭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二层金樽厅。
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秀军
电 话:***-********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96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7年6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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