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配套蓄电池招标公告

UPS配套蓄电池招标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对渝北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UPS配套蓄电池网上询价公告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包1(商品数量:1)预算合计:¥108,000.00元


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配置要求:品牌为广东汤浅,主要性能为12V电压120AH容量的铅酸蓄电池,完美兼容索克曼UPS(功率60KW),数量为90只。1、产品资质证书1.1制造商资质:请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通过ISO9000体系认证,排污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铅酸蓄电池)。1.2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投标产品UL认证、泰尔认证、抗震认证复印件;提供信息产业部检测报告、阻燃报告、IEC检测报告。2、整体特性2.1产品特性: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1)外壳,蓄电池必须全部采用高强度的ABS外壳,符合UL标准,外壳无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工作时无酸雾逸出。(2)极板,极板采用专有的4BS技术,高温高湿固化,提高电池比能量,延长电池循环使用寿命。(3)蓄电池板栅,蓄电池板栅采用平板板极技术,深度放电恢复性能好,延长浮充使用和循环使用寿命。(4)开闭阀压力,电池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自动开启闭合,闭阀压力应在1KPa-49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应在15KPa-20KPa范围内。(5)在25℃ ,内阻(完全充电态)≤4.0mΩ。(6)自放电率,在 25℃ 放置90天小于10 %。2.2其他特征:(1)阻燃性与防腐性,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措施。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2)抗震性,蓄电池组应按9级地震烈度考虑设备的设计能承受并保持结构的完整性。(3)耐过充能力,以2.5I10电流连续充电16小时外形无明显变形及渗液。2.3产品容量与设计浮充寿命:单体电池额定电压:12V。2.4单体电池电压容量:10Hr 120Ah ,25℃时,蓄电池设计寿命≥6年2.5重量:产品重量≥36kg 。2.6质保要求:提供厂家授权及3年原厂服务的服务承诺函,原厂服务承诺函中应承诺:原厂技术人员能2小时到现场。3、电池配套设备3.1 电池开关箱,电池连接线,及安装所需其他辅材。3.2 包搬运及安装调试,专业工程师安装调试。配置要求:{{item.content | limitTo:120}}.... 更多配置要求:{{item.content }}收起

采购预算:¥1,200.00 数量:90(节) 小计:¥108,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根据专业评估对索克曼UPS(功率60KW)配套的老化蓄电池进行折价回收,蓄电池型号为康迪斯(CONTEST)LC-CQ-X12120CH,蓄电池总数为90节。根据市场铅价估算,该型号的蓄电池回收单价不低于100元,蓄电池回收费用不直接与蓄电池采购费用抵扣。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5)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经营相关产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必须提供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6)有完善的服务承诺书及售后服务保证、服务措施、服务范围;具备在项目实施地点(长空路89号)实施,并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7)提供厂家授权及3年原厂服务的服务承诺函原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8)报价表,含安装调试、运费、税费、电池连线更换等;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重庆市有分支机构或常设服务处;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17-07-07 10: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7-07-07 12: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7月24日以前

(二)交货地点: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空路89号渝北区气象局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要求

(1)中标人按付款进度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2)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3)当项目完成安装调试投入使用,付款合同金额的80%。正常运行31天以上,支付剩余20%。


六、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二)质疑和投诉

1、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3、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圳梦

联系电话: ********091

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传真:***-********

标签: 蓄电池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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