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夏装执行服、作训服招标公告
春秋、夏装执行服、作训服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拟对一批春秋、夏装执行服、作训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春秋、夏装执行服、作训服采购(KWDZ2X*******)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47,652.00元
三、货物采购内容及售后服务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货物参数 |
1 | 春秋执勤服 | 66套 | 藏青色毛涤缎背哔叽面料,(面料60%毛 39.5%聚酯纤维 0.5%导电纤维 纱支100S/2 克重325;抗静电涤粘加厚哔叽、毛质感强、不易起皱、不起球不掉色,符合国家标志服装规定要求。(提供样品) |
2 | 夏装执勤服 | 66套 | 上衣:于白色 高支棉,60%棉,40%涤纶、100支纱,夏裤: 面料:毛涤哔叽;颜色:深蓝色;成份:40%毛,10%桑蚕丝,50%聚酯纤维;纱只:100/2*100/2;克重:230g/㎡。(提供样品) |
3 | 作训服 | 66套 | 抗撕裂加厚格纹布,黑色,规格45S/2*21S 成分:60%涤纶,40%棉 克重260G/M2 防寒、耐磨、防静电、抗撕拉、抗油拒等。(提供样品) |
4 | 软标志 | 18套 | 专用。 |
5 | 作训鞋 | 52双 | 由特种帆布和特种橡胶制成,粘合强度33.9N/cm,大底胶拉伸强度为6.9MPA、全新外观设计,透软透气性好,且不阻碍迅速穿脱,舒服弹跳性能好。 |
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按采购方提供内容制作,版式设计供货。 报价人负责承担货物落地前的一切安全责任; 签订合同时间:发布成交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4、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5天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货物必须是通过厂家合法渠道全新原装未经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在供货时提供服装衣料的省级检测报告一并提交。确保服装合体,若发生服装尺寸不适合,成交人须免费调换。 注:请有意报价的报价人请于2017年7月5日17时30分前到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苍梧县分公司(广西梧州市苍梧县龙圩镇龙湖西五路25号 2楼)对照采购人需求的货物样式图后再作报价。 |
四、报价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等,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各报价人须就《货物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六、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表(包括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单价、合价、交货期等内容);2、售后服务承诺书;3、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为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4、报价人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自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5、报价人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提供由税收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6、报价人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报价文件必须用外封套黏贴投标文件装订边、不得采用活页夹,文件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递交时间;密封方式必须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共三份)。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于2017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至苍梧县财政局1楼1号标厅(即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50号1楼),由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确认签收,逾期送达或外包封不符合密封、标记要求的,不接受其报价文件。前来递交报价文件的单位须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产品样品独立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签章[加盖密封章、报价人单位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报价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报价;2、报价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采购人以本邀请函及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为依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苍梧县分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十、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广西梧州市苍梧县龙圩镇龙湖西五路25号
邮 编:543100
联系人:温小姐办公电话:****-*******传真:****-*******
十一、采购单位:苍梧县依法治理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符小姐 电话:138*****061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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