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乌苏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乌苏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乌苏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PPP 项目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具备招标条件。乌苏市环卫园林管理局委托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乌苏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 PPP 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定社会资本。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乌苏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WSHWYLJ2017-01
三、授权主体:乌苏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机构:乌苏市环卫园林管理局
五、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内容:道路绿化面积约908550平方米;防护林面积约*******平方米;城市慢行系统面积约260400平方米;公园面积约706,485平方米;30座公厕及灌溉供水系统。本项目总投资约 58087.48万元。中标人和政府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本项目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属于非经营项目,项目公司完成本项目设计、投资、建设并整体竣工验收后,需提供项目的运营养护服务,获得合作期内政府支付的该项目设施可用性服务付费和运营绩效付费。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和资金实力:
①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②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以2016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③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④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提供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证明材料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
⑤提供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综合授信文件,融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6亿元;
⑥申请人应承诺:除自有资金以外的资金通过项目公司融资,由申请人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物或担保物;若无法实现项目公司融资,则由申请人负责除自有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
⑦为保证申请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申请人需提供不低于人民币5800万元的PPP项目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4、信誉要求: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和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本项目行业内PPP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为准;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8、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结合项目情况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第3项的要求,且在联合体中的股权比例应不低于51%;组成的联合体满足第1、2、4、5、6、7、8项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与拟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资质,使联合体总体上满足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均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九、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每个工作日10:00-19:00(北京时间)按本公告第八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1日11: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评标室(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后续采购程序。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苏市环卫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张晓峰
联系电话:150*****111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
2017年6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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