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路(狮山路--竹园路)改建工程

运河路(狮山路--竹园路)改建工程

运河路(狮山路--竹园路)改建工程

招标编号:

[2008-5-30 10:29:21至2008-6-415:00:00]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工程部的 运河路(狮山路--竹园路)改建工程已经 苏州高新区财政局、规划局、建设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2008-23)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中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工程起讫点为狮山路――冬新桥,长约800m,宽约16米。建筑面积:0 平方米工程性质:市政工程招标金额:119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8-7-1至 2008-10-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桥梁、排水、道路、泵站施工 1190.0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近三年施工过类似工程,且业绩、信誉良好 近三年施工过类似工程,且业绩、信誉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3 年内承担过 单项道路及桥梁改造施工造价800万元及以上及单项顶管直径800mm长500米及以上及单项污水泵站工程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时限为2005年5月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08-5-29至 2008-6-4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至每天上午至每天下午(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08-6-4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08-6-4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08年6月5日上午09:30—11:00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156号

联系人: 张占柏传真: ****-********电话: ********

邮编: 215011E-Mail: zhonghuikuaiji@163.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许英平职称或执业资格: 高级工程师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教招字第0235

1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08-5-29至 2008-6-4投标箱号: 投标箱一

13. 备注: 1.苏州高新区区外企业在投箱资料中必须提供进新区资质核验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区建设局办理)

2.原件核验要求:1)苏州市企业需提供原件如下: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人企业员工证明资料原件、有效的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原件、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2)苏州市外企业需提供原件如下: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人企业员工证明资料原件、有效的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原件、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3、苏州市外企业在投箱资料中必须提供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企业有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原件(附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4.企业类似工程为近三年(2005年5月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道路及桥梁改造施工造价800万元及以上及单项顶管直径800mm、长500米及以上及单项污水泵站工程;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为近三年(2005年5月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道路及桥梁改造施工造价800万元及以上及单项顶管直径800mm、长500米及以上工程。

5、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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