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普洱分公司西盟县平安城市(五期)建设项目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普洱分公司西盟县平安城市(五期)建设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普洱分公司西盟县平安城市(五期)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一、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1.1.1采购内容:西盟县平安城市(五期)项目前后端信息系统实施部分,主要包含系统平台、前端摄像机及视频卡口三部分建设内容; 1.1.2采购规模:共需建设点位200个,其中,高清监控点位:192个(球机:33个,枪机:159个,包含前端监控点位的电力接入);高清卡口共8个(300万像素卡口,3套双向,2套单向);需要立杆点位141个;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应用管理平台接入(即:接入当前公安使用的视频及卡口服务平台,满足视频监控数据存储30天,卡口数据存储半年)。 1.1.3框架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服务期。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642.0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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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以上资金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注册资本为非人民币种,将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人民币兑换中间价为准); 2.2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1)公司注册地未实行三证合一的需提供加盖“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代开不计入评审)等;(2)公司注册地已实行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代开不计入评审)等。 2.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或省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 2.5投标人需具有销售或维护原厂设备的能力,保证原厂服务,须提供设备厂家或代理协议(合同)等合作证明材料,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8本次项目只接受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的投标人。 | ||||||||||||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7月01日01时30分至 2017年07月06日09时00分。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4.1.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1.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支付宝缴费),售后不退,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报名通过的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在2017年 7月 5 日下午23时00分前将成功转账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收款方为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第十一条11.2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附件1、附件2、投标人报名信息登记表发送至hblcpuer@lchta.com ,发送(邮件主题包括公司简称和项目简称)后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汇款时备注:单位简称+项目简称+文件费。。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1.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1.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1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中路22号2楼会议室。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上。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意: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六、样品的递交 6.1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样品。 | ||||||||||||
七、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5.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2 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3 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广福小区 邮编:665000 项目联系人:施美琼 电话:177*****837 报名联系人:鲁仁云 电话:177*****564 邮箱:hblcpuer@lchta.com | ||||||||||||
十、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十一、附加项 11.1招标文件费用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投标人请在2017年7月5 日23时 00分前将文件款汇入“11.2账户信息”中指定的账户中,并备注:单位简称+项目简称+文件费。汇款成功后与代理公司联系,将下述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blcpuer@lchta.com,通过审核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提交的投标文件): (1)投标人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和可编辑EXCEL版本各1份。 (2)成功转账的汇款凭证扫描件(应能识别汇款人、汇款账号、汇款时间)。 (3)附件1、附件2签字扫描件一份。 11.2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户名: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富强大街支行 账号:1314 1000 0012 0160 01913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日 |
标签: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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