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晋屏公租房(坦塘工业园点)、荣昌公租房(一期)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嘉禾县晋屏公租房(坦塘工业园点)、荣昌公租房(一期)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晋屏公租房(坦塘工业园点)、荣昌公租房(一期)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以湘建保函[2013]326号文、郴房[2014]69号文批准建设,以嘉招核[2017]45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招标人为嘉禾县房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晋屏公租房(坦塘工业园点)、荣昌公租房(一期)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境内 2.3 规 模:项目规模为262.4427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新建公租房408套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包括小区内排污网、道路、围墙、园林景观、物业管理用房、大门等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的施工;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4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执行,均要求无在建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等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等)。 4.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4]71号及郴建发[2017]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北京时间,下同)。 6.2 报名方式: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携本项目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不能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诚信管理手册、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岗位证、项目关键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近半年(2016年10月-2017年3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有当地社保单位盖章且网上可查询,需提供网址、密码)(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1套留存招标办,1套留存招标人,1套留存招标代理公司),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3 各投标单位报名前先到嘉禾县招标办领取表格到招标人处登记盖章,再到嘉禾县招标办进行审查备案方可报名。 6.4 因项目所在地施工环境复杂,请所有投标单位在报名前须到招标人处签订承诺书。 6.5 招标文件的获取:所有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凭加盖嘉禾县建设局招标办备案红章的报名表复印件和加盖招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以及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纸质标书。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10:00时,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4室(第十一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 报名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到施工现场参加踏勘,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时间为2017年7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集合地点为嘉禾县房产管理局,联系电话:158*****138。逾期不再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嘉禾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禾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嘉禾县珠泉东路72号 联系人:彭智生 电话:158*****1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1-1206(骆仙路与民生路交汇处) 联系人:周丽玲、朱靖宇、刘浩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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