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教学及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辽宁师范大学教学及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辽宁师范大学教学及科研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文件编号:TLCG2016-0809
审批编号:LNZC********412
校内编号:LNNUZC*******
二、项目内容:
A包:超纯水处理系统一套
B包:教学及科研设备一批
C包:双极性脉冲高压电源等科研设备一批
D包:分析软件三套(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1、本项目A包可投进口产品,在供货时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海关报关检的相关证明资料。其他各包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预算:A包12万元;B包60.741万元;C包9万元;D:17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次采购的空调、台式计算机、液晶显示器、激光打印机、网络电视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投带▲项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3.投A.B.C包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四、报名要求: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6年8月19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8月29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2016年8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九、采购人:辽宁师范大学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靖、邹鑫 电话:0411-****************
传真:0411-********(自动) 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 ****************035

辽宁师范大学
2016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研设备 教学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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