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职教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保定市职教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述

1、招标项目

学校食堂两个

2、食堂设施、设备情况

学校两个食堂位于校内益生食堂一楼、二楼,一楼面积约1000㎡可容纳1000人就餐,二楼食堂面积约600㎡可容纳600人就餐。

食堂烹调间、售饭间、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齐全,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售卖区、抽排系统等配备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足够的桌椅,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

一楼另外装修了一间包间,空调、桌椅齐全,可供来人接待使用。

3、学校师生情况

(1)教职工人数260余人

(2)学生人数:住宿生1800余人

二、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大型食堂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并且有从事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两年以上的经历,拥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大。

三、合同有关条款

1、经营期限

(1)2017年8月10日—2018年7月10日(一个学年)。承租方有意续租,须以合同到期为截点,提前两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合格后,与承租方续约。

(2)合同期内因非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等)造成的合同被迫中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告承租方做好准备。

2、承租管理要求

(1)承租人须到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2)承租人不得将食堂转承包或分包。

(3)承租人应亲自管理或委托项目负责人一名驻校管理。

(4) 为保证校园内师生行走安全,食材配送车辆须严格依照 学校规定时段进出校园。早7:00之前、中午12:30—13:30、晚上19:00—20:00车辆出入;上午8:30—9:00进、9:10—9:40出。

3、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经营水电费:承租方须按学年结付水电费,按本地市场价收取。承租人必须结清食堂水电费,才能进行投标,否则不能参与竞标。

(2)物业管理费(垃圾外运):按每月100元收取,以补偿环卫工人工资。食堂所产生的垃圾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地点放置,如违反规定则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不等的罚金。

4、承租方如有下列违约事项,学校亦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抵押金:

(1)经医院确诊及卫生防疫部门确认,因承租方过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导致5人以上住院治疗;

(2)师生采用一卡通就餐:非特殊情况且未经学校允许收取现金,经书面通知整改三次以上仍收取现金的;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停业的;

(4)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经学校书面通知整改在15天内仍达不到要求的;

(5)承租人如中途终止合约,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在征得学校同意后,按经营时间办理管理费用结算,抵押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义务

(1)负责承租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承租方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承租方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方的人员在学校范围内,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4)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

(5)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6)承包期间,承租方必须保证其经营毛利率不超过营业额的25%,承租方必须建立采购、支出账目,学校有权查阅承租方每月的帐目。帐目不全者,责令整改。

(7)食堂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开饭和经营时间由学校根据作息时间确定;要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

(8)承租方在承包期间因业务需要而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与学校无关。

(9)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的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和学校的监督。

(10)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创卫要求和餐饮业卫生要求,做好保洁区域的卫生工作。

(11)保证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在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完好无损地退还学校。

(12)中标方每学期应免费为学校老师提供早餐和上晚自习老师的晚餐,以及带值班领导的午餐、晚餐。(用餐标准及方案作为综合评价的依据之一)。

6、学校义务

(1)协助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及治安。

(2)较大就餐人员变动应提前一天通知食堂。

(3)根据供水供电部门的通知,提前通知停水停电情况。

(4)及时处理食堂外围供向学校食堂的水电设施发生的问题。

四、投标人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日8:30-17:00

备注:递交投标文件和报价单,填写登记表,交保证金2000元(中标后转入抵押金)递交投标文件。

2、报名所需资料:(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学校统一格式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被授权人签字);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从事中学食堂经营管理两年以上的经历证明材料;

(6)食品卫生许可证

(以上证件需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

3、开标——

时间:2017年7月7日9:00

备注:

(1)投标人按管理顺序陈述公司情况和经营本校食堂管理措施(限10分钟以内)

(2)评委查阅投标文件

(3)评委投票
4、公开标结果——

时间:2017年7月7日

备注:现场公布开标结果,确定第一、二顺序中标人

5、联系人:贾彬

电话:156*****828
递交文件地址:学校三楼会议室

附件: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公司法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唯一被授权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保定市职教中心组织的学校食堂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处理投标和合同谈判事务中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自投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有效。

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标签: 食堂承包 职教中心 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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