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创溪-大排沟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福创溪-大排沟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创溪-大排沟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17〕5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社会资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对福创溪、大排沟上游水体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截污工程、河道清淤及淤泥处置工程、生态湿地工程、生态补水工程、景观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信息化管理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详细勘察及相关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起,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 21日9 时00 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楼203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
7.1 必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hkcein.com)中注册,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kcein.com)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7.2 电子标(标书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www.hkcein.com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www.hkcein.com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家高新创业孵化中心8楼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东路9号华凯江海庭C09铺面
联系人:赵工联系人:姜工
电 话:186*****372电话:138*****698
2017年 6 月 3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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