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项目位于文山市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占地面积263954.13m2(395.93亩),总建筑面积227975.74m2,占地面积109554.01m2。工程内容为饮片车间、提取车间、综合制剂车间、药材处理大棚、农副产品库房、动力中心、危化品库、综合楼。

一期工程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口服液3.0亿支、胶囊2.41亿粒、三七总皂苷(口服用)170t、三七总皂苷(针剂用)30t、十五粉(含三七类提取物)200t、三七药材6300t、品牌药材220t的生产能力。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粉尘防治主要是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和对主体工程安装防尘布网;2、施工废水则在项目区内设置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工程;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则对固定机械设备设置临时声屏障,禁止进出项目区车辆鸣笛等;4、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及建筑废料严格按照市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等措施。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粉尘、食用乙醇挥发性气体、异味、食堂油烟等。粉碎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三七等中药材提取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通过生产车间通排风系统收集及活性炭处理后外排,加强室内通风,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厂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排气口加强绿化、污泥及时清掏处置,加强厂区绿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地表水

项目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通过化粪池(4个,每个40m3)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后,生活污水由专设的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文山市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三七原料清洗废水、洗瓶废水、检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主要污染物为SS,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由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文山市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待二期工程建成后,该废水并入二期工程污水管网统一由项目生产污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文山市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车间生产废水包括提取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提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中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2中的标准限值后,通过生产废水排污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文山市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地下水

项目三七提取水中含有较高浓度的污染物,主要为COD、BOD、SS等,若项目废水通过地表下渗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环评要求对项目提取厂房、药渣堆场、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进行防渗处理,建议采用HDPE土工膜防渗技术进行防渗,防渗系数不小于10-7cm/s。乙醇储存室地面采取混凝土防渗硬化处理,储罐区设置围堰。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可有效防止提取水和项目污水下渗,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4、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的热循环烘箱、粉碎机、制粒机、混合机、搅拌机、压片机、水泵、发电机等噪声设备,通过环评预测,项目厂界周围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药渣、滤渣、包装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药渣直接由运输车在提取罐下方接取或暂存于防渗药渣堆场后由运输车运出作为有机肥使用;滤渣、药物杂质(包括沉淀池污泥)作为有机肥出售给文山州金川生物有机肥公司;包装废料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回收;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委托文山洁城公司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文山洁城公司定期清掏,清掏频率为1-2次/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事故类型为乙醇管道泄漏、阀门损漏和贮罐爆炸,NaOH、HCL的运输使用储存过程产生的环境风险,对此,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工厂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和完善风险防范及管理体系,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保障周边环境和公众的安全。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制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小,影响程度低,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公众对项目建设支持率较高;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相关环保措施后可得到有效减小或消除,本评价认为,只要认真实施本评价报告及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及建议,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来看,该建设项目可行。

四、其他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8日止。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话、电邮或传真方式,与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潘文忠

联系电话:189*****019

电邮:********5@qq.com

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视为公众在公示期间没有提出反馈意见。

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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