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智能监控及解析系统招标公告

环境空气质量智能监控及解析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03 采购人名称:辛集市环保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 :辛集市育红街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勇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雄伟、郝晓佳153*****941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散煤/秸秆禁烧自动预警平台、散煤污染排放现状及综合治理建议方案、微型空气质量传感设备、摄像机套组、数据展示和分析平台,及本项目设备的一年度运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大气污染排放现状及综合治理政策建议方案编制的能力;具有微型空气质量传感监测设备生产或供应的能力;具有图像视频智能分析设备生产或供应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联合体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2、微型空气质量传感监测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参加的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4、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5、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6、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7、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8、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近期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9、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期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以上资料报名时核验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3套(加盖相应公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7-0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7-07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监测中心建设及平台系统调试并交付招标人。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7-08-01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报名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并注册成功,报名单位必须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报名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报名及投标无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平台 智能监控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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