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购置采暖用煤招标公告

山西省运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购置采暖用煤招标公告

山西省运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购置采暖用煤招标公告

太原市玮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运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购置采暖用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运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购置采暖用煤

二.项目编号:TYWY-ZCHW-170701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标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具体要求

1

采购冬季取暖用煤(型煤)

6480

环保方形型煤

规格:200mm×200mm;

低位发热量:≥5000大卡/千克

全硫:≤0.6%

灰分:≤25%


2、范围包括:型煤的供应、运输、装卸等。具体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3、项目预算:5,832,000元

4、供货时间: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份: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要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的凭据原件、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交纳的任意一次社保金凭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单位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社保缴纳明细、法人身份证彩印件;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贰套(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千峰北路19号普莱登物业公司406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销售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09:30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金悦酒店B座919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运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运城市南风大道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太原市玮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19号普莱登物业公司406室

项目联系人:耿女士

电话及传真:****-*******136*****686

注:以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太原市玮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暖用煤 高速公路 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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