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十七标段(哈咇嘎乡)(二次)
康保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十七标段(哈咇嘎乡)(二次)
招标项目名称: | 康保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十七标段(哈咇嘎乡)(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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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010********003 |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 张发改审批【2016】105号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安装业 |
所属地区: | 张家口市-康保县 |
招标内容: |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保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由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发改审批【2016】105号)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康保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总投资57476.58万元中央投资、地方政府投资、专项建设基金、长期贷款、自筹资金、省新增地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康保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十七标段(哈咇嘎乡)(二次) 建设地点:哈咇嘎乡 计划工期:2017年8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随工程进度及甲方要求)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及配套设施。 标段: 乡镇十七标段(哈咇嘎乡)建筑面积417.1平米;(二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有效期为开据时间两个月内)(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7 月25日11时,地点为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保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继宁 刘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帅 电 话:****-*******/159*****953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京北分公司 |
业主单位名称: | 康保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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