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郑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郑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高新公开招标采购[2017]25号
3.采购预算:9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小型空气监测站 | 套 | 15 | 监测因子:温度、湿度、风速、风向、PM2.5、PM10、SO2、NO2、CO、O3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7.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采购过程中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三、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4)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2017年1月1日以来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凭证或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5)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6)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开户许可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见八、附件);(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6">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需同时将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一并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提交资料见八、附件),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且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4.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7">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3日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厦二楼会议室
********8">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高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9">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厦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人:冯女士 赵先生 联系电话:****-********/97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邮 箱:zhichengzhaobiao@126.com
********0">八、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及“高新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下载地址:
进入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www.hnzczb.com”→“下载专区”→选择“其他下载”→点击“下载”→输入密码:201704
九、备注: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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