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项目谈判公告

运城市衡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HTZB201706-04(财政备案编号:购管备[2017]4392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手机取证系统

1

2

话单分析系统

1


2、范围包括: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配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10天

4、供货地点: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

5、预算金额:276000元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系统集成、运行维护)乙级及以上;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系统集成、运行维护)乙级及以上;(6)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2016年第四季度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凭证;(8)2016年第四季度或2017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00至12:00;14:30至18:00。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运城市人民北路与条山街交汇处交通银行三楼。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谈判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7日9时00分。

2、地点:太原市体育南路351号北方宾馆5楼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05588号

邮编:044500

联系人:张贵仁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运城市衡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人民北路与条山街交汇处交通银行三楼

邮编:044000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ychtzb@163.com

运城市衡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侦查取证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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