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交集团物资供销公司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公交集团物资供销公司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公交集团物资供销公司物资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销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长春公交集团物资供销公司物资采购项目(电瓶);
二标段:长春公交集团物资供销公司物资采购项目(轮胎);
三标段:长春公交集团物资供销公司物资采购项目(汽车配件);
四标段:长春公交集团物资供销公司物资采购项目(润滑油、防冻液);
2.2 招标内容:物资采购(详见货物需求表);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合同期限:三年;
2.5 交货期: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代理商,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供货业绩。
3.2 一、二标段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生产商的授权书。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拒绝市场信誉不良(如不良业绩、社会信誉不良、近年出现安全事故等)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一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二、三、四标段入围前三名,分配比例为1:1:1。三家入围单位价格不同时统一以入围单位中的最低价为中标价。
3.7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只能报名参加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二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三、四标段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一标段提供不少于贰万伍仟元人民币、二标段提供不少于捌万元人民币、三标段提供不少于贰拾万元人民币、四标段提供不少于壹拾柒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销公司
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飞跃路4788号
联系人:马国亮
电 话:137*****98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王丹贺、孙秉阳
2017年7月3日
标签: 物资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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