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东区局10Gepon设备割接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东区局10Gepon设备割接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东区局10G epon设备割接技术服务,比选编号:SC-BX********,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8">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东区局10G epon设备割接技术服务

1.2比选内容:2017年东区10G EPON设备割接,预估PON口总数5716个,总预算为60万元。

1.3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5">★1.4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3.5元/个。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9">★2.参选人资格要求

********6">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

2.2参选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服务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7)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比选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7资质条件:

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核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丙级资质及以上,及相关补充证明材料(若有);或有效的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非本市通信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在“外省入沪通信建设单位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信息登记有效期内),并提供“外省入沪通信建设企业信息登记”成功的证明文件(信息登记查询页面截屏,加盖公章)。原纸质备案有效期内继续有效(须提供原纸质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8安全证书要求:

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所颁发的三类人安全生产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证书包括: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证书(A证);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证书(B证);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证书(C证)。

参选人若提供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还须提供有效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参选人若提供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还须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9财务要求:良好,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和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参选人为2015年至2016年期间成立的公司,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

2.10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4年至今具有3项以上(含3项)同类型工程施工经验,并且提供相关合同或验收单等证明材料(参选人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需要分别提供)。

2.11信誉要求: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2.1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2012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2.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参选人须提供2014年至今 3项以上(含3项)同类型项目工程管理业绩,包括相关合同或开工报告或完工报告或验收单等工程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参选人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需要分别提供)。

2.14其他要求:具备与其资质相适应且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器具、设备等

2.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0">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7">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参选人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购买比选文件。

购买比选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叄佰元),售后不退。

********2">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0日10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3">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比选网(http://)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42.99.33.233:8001/ESC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采购与比选网(http://)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42.99.33.233:8001/ESC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4">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卢懿、贾宏阳、倪天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电子邮箱:shtxzbgs@shtel.com.cn

邮编:2000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银行账号:****************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孟韵倩

联系电话:***-***********-********

传真:***-********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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