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发生器”进口产品招标公告

“氮气发生器”进口产品招标公告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17年7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检测需要,现需购置的氮气发生器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采用高纯氮气发生器。

2、空压机部分能够稳定安全无故障连续运行。

3、运用先进的超细化中空纤维膜分离技术。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2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7年7月12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璐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氮气发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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