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将对耳鼻喉头颈外科综合治疗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苏科长 3、 货物名称:包1 耳鼻喉头颈外科综合治疗台 双工作位一台、单工作位一台 4、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5.6投标代理人在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8年6月11日起至2008年6月18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招标文件(文本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7、 投标截标时间:2008年6月19日09:30。 谈判时间:2008年6月19日09:30。 8、谈判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交通路88号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黄先生 汪先生 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fyzb.com E-mail:fyzb2004@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6月11日 以下是引用片段: |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包1 | 耳鼻喉头颈外科综合治疗台 | 双工作位一台、单工作位一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交货 | 包1耳鼻喉头颈外科综合治疗台招标参数 一、 数量:双工作位一台,单工作位一台 二、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交货。 交货地点:中国福建泉州----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三、 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付款方式:装机验收合格付90%,余款3个月后付清。 四、 概述:本次招标的医疗设备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所需壹套临床专用的诊疗设备,该耳鼻喉头颈外科综合治疗台既可作为疾病诊断工作台,又可进行疾病治疗,包括吹,喷,吸等多项功能提高诊疗水平,同时作为患者提供优良的就医环境。 五、 技术规格,参数及功能要求: (一)、硬件部分: 本次招标的医疗设备要求是原厂生产,市场同类产品中较新的产品,必须获得中国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安全质量认证证书,具有性能稳定,配备齐全,操作简便等功能。 (二)、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 1.总体要求: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设备。 2.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要求 ※(1)、高级玻璃钢材质台面:整体模具制作,坚固耐用。 ※(2)、安全环保排污装置。 (3)、喷枪:无滴水现象,不易堵塞。 (4)、吸枪:吸力可调,防回流装置,安全环保。 (5)、吹枪:压力调节。 (6)、聚光斑照明灯:12V 50W聚光,亮度可调。 (7)、冷光源:功率150W,亮度可调 (8)、间接镜加温器:900W,开关式控制,经久耐用,红外线感应。 (9)、内置式器械收集罐。 (10)、配有小药瓶、不锈钢罐、器械盘、腰盘。 (11)、豪华超薄阅片灯:机挂式。 (12)、储物电脑柜。 (13)、电动病人椅:(包括双工作位2台,单工作位1台)功耗低,省电,坐垫可升降,扶手可调整,靠背可俯仰,全电脑升降、俯仰。 (14)、医生椅3座。 六、技术服务要求: 1、安装和调试 (1)由中标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 (2)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3)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中标人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技术培训 中标人应免费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相关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能熟练胜任工作。 3、维保服务 (1)中标人应在福建省设有生产厂家维修办事处,提供办事处地点,联系人(常驻工程师)联系电话机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设备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并提供终身维修(护),故障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维修工程师抵达现场时间≤8小时。 4、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设备按生产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4(1)验收标准要求。 b、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C、最终验收 (1)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按4(1)条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 (2)最终验收所发生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全套中(英)文技术资料各一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a、 产品验收标准 b、技术说明书 c、 使用说明书 d、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图及原理图 e、 零配件、易损品清单和单价 f、 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 g、 试剂手册、保养手册、诊断手册 h、 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6、专用工具 中标人应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 7、备品备件 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一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及其清单(含价格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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