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办公设备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方式,对办公设备项目(项目编号:08-06-02)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品名
推荐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硬件指标
软件要求
供货期及要求
1
电脑
戴尔
DELL INSPIRON 530S E4600∕2GB∕250GB256MB∕19英寸显示器
2
台
2
激光打印机
佳能
LBP2900
4
台
3
激光打印机
佳能
LBP5000
1
台
4
移动硬盘
120G
3
台
5
多媒体(含幕布)
索尼
索尼VPL-CX150 150英寸电动幕(配红外遥控)
1
台
6
便携式计算机
戴尔
DELL VOSTRO 成就1310
1
台
7
数码相机
佳能
佳能DIGITALXVS970IS
10
台
8
专用编辑影像高配置大容量计算机
硬盘200G以上;七彩虹显卡,天行GF8800GTS-GD3 CH版主板;酷睿2主板;酷睿2双盒中央处理器;三星19寸液晶显示器;索尼DVD刻录机,索尼190P接口+
1
台
9
计算机
联想
扬天A6800V 另配刻录机:SONY DRX-S50U
1
台
10
单反照相机
佳能
佳能40D、佳能EF-S镜头(17-55mm∕2.8IS USM)、佳能580EX闪光灯
1
台
11
笔记本电脑
IBM
ThinkPad(IBM)R61i7742-A19(CPU:Core5550 1.83G∕内存1G∕硬盘160G∕显示屏14.1WXGA∕显卡NB8∕128M∕光驱DVD刻录∕网卡1000M;正版操作系统,带无线上网,SD读卡器
1
台
12
数码相机
Nikon
Nikon D80套机(机身一台、Nikon18-135mm镜头一个、金士顿2G SD卡一个、Nikon摄影包一个)
2
台
13
UV镜
肯高
肯高MCUV(O)多膜67mm
2
片
14
激光测距仪
徕卡A2
2
台
15
GPS
乐途
乐途P350套机(GPS主机(MIO P350L)1台、充电器1个、车载充电器1个、USB数据线1根、安装支架1个、第三次文物普查软件1套、“天行者6”导航软件1套、第三次文物普查软件说明书1本、DQY-1地质罗盘1只、说明书1本、手写笔2个)
2
台
接收机:SIRFⅢ最新模块,20通道并行接收;定位时间:热启动约37秒,冷启动约42秒,自动定位小于60秒;定位精度:水平定位精度≦6米,垂直定位精度≦18米;传输接口:标准USB接口,红外线接口;操作系统:Windows Mobile 5.0;输入模式:具有全屏手写输入∕屏幕小键盘∕手写辨识三种输入方式;显示:分辩率240×320,65K彩色显示;扩充槽:支持SD∕MMC;电源:1200MHA锂离子电池或8-35V直流电,随机另配有4000MHA离子电池和便携皮套)
用户名与密码设置,保证设备及数据的安全;所有编号和编码遵照国家文物局要求的全国统一编号;GPS测量的航点和航迹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编号方式自动生成;具有中心点坐标计算功能;具有偏移测量计算及距离交汇功能;具有航线、航迹两种方法测算面积功能;具有便携两点距离计算和两点连线与正北夹角计算;具有便捷的曲线长度计算功能;具有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及消失文物调查表格现场录入功能;外业调查数据可以导入到国家文物局在计算机上安装的“第三次文物普查数据采集专用软件”中;可根据和平区普查要求,进行软件特殊功能定制。
参与投票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有:①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第三次文物普查数据采集专用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②由投标产品(软件、硬件)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准许投标授权文件。
(二)交货地点:和平区内。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0日内支付合同全额货款。
(五)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人授权书及产品经销许可证明等原件验证,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本中心备案。(已在本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免提供上述资料)
(六)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八)供应商可分项进行投标,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08年6月16日16:00以前在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和平区保定道45号101室)提交询价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免收招标各项费用。
五、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101室
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董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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