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司法局太阳能热水系统购建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天津市西青区司法局太阳能热水系统购建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受天津市西青区司法局的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天津市西青区司法局太阳能热水系统购建项目(项目编号:XQGPC-*******)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太阳能集热器
6.25㎡/组
47mm×1500mm×50支
6组
热水产量:3吨/天
2
辅助加热系统
27KW/380V
1套
3
控制系统
仪表中控柜
1套
4
水箱
3.5立方米
1个
玻璃钢保温水箱
5
太阳能水路管件
1批
满足工程需要。
上下水路:PPR
支管:铝塑管
6
管路保温
保温棉、防水
7
其他材料
电源线、信号线
防锈漆、钢丝绳等
满足工程需要
8
水泵
2台
流量1.5吨
9
支撑架
40#角钢
1批
满足工程需要
10
智能系统
1套
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4、具有产品经销代理证明。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三)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产品设备清单、填写详细技术指标说明、列明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四)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服务承诺措施。
(五)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08年6月17日9:30-10:30在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财政大楼117室)。
(六)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
(七)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及产品销售代理证明。
(八)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
(九)凡不按以上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在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完成注册,注册步骤如下:
1、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财政大楼219室完成注册。
2、在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 高先生。
六、采购代理机构: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财政大楼117室
邮政编码:300380
网 址:http://www.ccgp.gov.cn/tianjin/tj-xiqing.jsp
电子邮箱:tjgtw@126.com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陈女士 侯先生
采购单位:天津市西青区房管局
采购代理机构: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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