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采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安阳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采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安阳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采暖工程(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采暖工程(二次)已由河南省消防总队批准,招标人为安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资金来源河南省消防总队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阳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采暖工程(二次)
2、项目地点:安阳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
3、项目面积:约2000平方米
4、资金来源:河南省消防总队筹措。
5、工期: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7日的上午9时至下午18时在安阳市文峰东路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安阳国贸大厦A座14楼1407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15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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