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站前广场景观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火车站站前广场景观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神木县新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火车站站前广场景观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神木县新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火车站站前广场景观照明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MZCZ-*******

三、采购人名称:神木县新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神木县滨河新区

联系人:黄陆军

联系方式:133*****085

四、采购内容:草坪灯312套;地埋灯44套;台阶灯220套;景观路灯20套;景观灯18套;高杆灯4套;电缆4550米;穿线管1350米。(详见“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

项目用途:广场照明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贰佰万零叁仟陆佰元整(¥:*******.00)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且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适格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

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5、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2】90号)。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2日(节假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

八、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

1、投标方介绍信;

2、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5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向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以网上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公对公方式交纳。
十、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24日上午8-9时;

十一、开标地点:西安皇后大酒店三楼会议室(西安市兴庆路45号);

十二、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4日上午9时;

十三、招标组织单位: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神木县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西侧

联系人:杨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理处

账号:****************015016

行 号:********0743

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七年七月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照明 广场 火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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