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老化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东宁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老化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东宁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老化设施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老化设施改造项目 已由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质检财函[2016]263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资金来自总局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老化设施改造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院内

2.4资金来源:总局拨款

2.5总 投 资:约669万元

2.6建设规模:改造面积4766平方米,新建水泵房88平方米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计划总工期122日历天。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3.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企业应自行查询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市场行为信息平台”中有关扣分事项文件。

3.3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黑龙江省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的。

3.4投标人与招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或工长(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或工长岗位证;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质量员(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质量员岗位证。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本企业报名资料在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宁市绥滨二区1#门市)一楼报名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本人(受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同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8)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有效证件的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宁市绥滨二区1#门市)一楼报名大厅购买。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中华路30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街新宏基大厦1101室

联 系 人:任忠宇

电话:****-*******

2017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楼 综合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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