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石柱乡青山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洞口县石柱乡青山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洞口县石柱乡青山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
安置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洞口县石柱乡青山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由洞发改审[2017]135号文和洞财评[2017]36号文审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解决,项目业主为洞口县石柱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建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洞口县石柱乡青山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石柱乡青山村
2.3 工程概况:石柱乡青山安置点位于洞口县石柱乡青山村,项目建设内容为修建A、B、C、D共4栋安置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安置区内外道路、沿岸挡土墙及栏杆,其中道路总长969米 ;挡土墙总长77米。安置人口17户61人,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14.80万元资金来源为多渠道解决。
2.4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承担保修
2.7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提供报名截止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附可查询途径(网址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注册证书注明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5禁止中标人转包及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打牌子、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12月-2017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和邵建发【2013】118号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 2017年7月24 日16:00时前,并取得由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逾期不予办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7月3 日~2017年 7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予办理)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 、单位介绍信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统一的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证、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等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需原件),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招标人出具的踏勘证明;至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县办公地:洞口县沪昆高速公路出入口裕峰花园内5号办公楼三楼)领取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领取资料时间:2017年7月3 日~2017年 7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予办理)提供虚假资料或资料不齐不予报名。
7.2、招标文件4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8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8.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17年 7 月 26日上午9:30;开标时间为:2017年 7 月26日上午9:30;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为: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公告7.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招标资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洞口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1.招标人补充的内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2).招标人对中标人实行考勤制度,中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保证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0日。(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先到招标人处了解本工程具体情况,现场踏勘后方可报名。发注:投标人在报名时携带公司公章,以便办理报名相关事宜。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洞口县石柱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洞口县石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139*****8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洞口县办事处:洞口县沪昆高速公路出入口裕峰花园内5号办公楼三楼301
联系人:刘小姐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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