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招标公告

摄像头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平武县共享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摄像头”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摄像头

2.项目编号:四川玖久公信平共司磋(2017)2号-1;

3.采购内容:平武县共享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摄像头”采购,整包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25万元整(详见第三章)。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须向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未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还。

交款方式:非现金方式。

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12:00(北京时间)(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盖章确认后生效)。

四、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及售价:

磋商文件现场发售,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且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17年7月4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B310),联系电话:****-*******;磋商文件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盖鲜章)和被介绍人(同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17年7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中物孵化器)B309。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项目咨询)、肖女士(标书发售)

联系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中物孵化器)B310

电话:****-*******

采购人:平武县共享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老师

2017年7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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