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多县行政中心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

治多县行政中心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

治多县行政中心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QSWG(GC)2017-0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治多县行政中心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治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治发改字(2017)133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治多县城

(2)招标内容:治多县广场、珠姆雕塑、体育馆看台、会议中心、行政中心、政协中心、健身中心等七处的景观亮化工程,安装各类景观灯1091盏(套)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001001

标段名称:治多县行政中心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广场、珠姆雕塑、体育馆看台、会议中心、行政中心、政协中心、健身中心等七处的景观亮化工程,安装各类景观灯1091盏(套)

计划工期:4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8、资质证书;9、省外企业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10、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与报名单位一致)、安全考核证);11、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A4纸装订成册;1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城东区花园北街3号省军区招待所院内南侧三楼招标一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24日 15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花园北街3号省军区招待所院内南侧三楼

联 系 人:扎先生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52*****999

联系电话:130*****979

2017年07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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