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华侨中学乘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山市华侨中学乘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华侨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华侨中学乘客电梯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文(08)0231)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乘客电梯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Z*******
3.项目内容:载客电梯(5层/5站/5门)一台
(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具有电梯设备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则须有制造商授予的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3.所投设备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4.要求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或以上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并且已在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
5.自2005年以来在中山市内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
6.在中山市内设有常驻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06月12日至2008年06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对应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07月01日上午8:3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07月01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08年07月01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
联系人:郑先生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系人:凌小姐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2室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银行帐号:2011023609200018404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08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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