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实验室二次装修设计项目、17-09-25号)
竞争性磋商公告(实验室二次装修设计项目、17-09-25号)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文件编号:17-09-25
二、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疾控中心实验室二次装修(工艺工程)设计项目
三、项目预算:250000元
四、采购机构名称: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报名携带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五证一码或三证合一资质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开标时,投标企业对以上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件。投标企业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报名需提供材料: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及资质文件。
七、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八、投标人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投标保证金5000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阿克苏市支行营业部
帐号:***************(投标保证金帐号)
收款单位: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商请以企业名义(基本户)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将款项汇入我中心保证金账户;不允许以个人或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未通过基本户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九、报名日期: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10日下午18:00时前(北京时间)
十、标书递交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10:20时前(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日期:2017年7月13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四楼
十三、本公告在:阿克苏地区政府网政府采购专栏、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公告。
十四、联系人:库地热提电话:****-*******
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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