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招标公告

电梯招标公告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饶县司法局委托,依据上饶县财政局采购办确认的采购方式,就其电梯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上饶县司法局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RXZFCG-2017-028

三、采购内容:电梯1部,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预算22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所代理品牌厂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级别为A级;提供所代理品牌厂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5、所投品牌制造商在江西省内设有经工商注册登记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且分公司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即日起到2017年7月7日止,每天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七、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通过采购中心审查,方可报名领取谈判文件,携带U盘。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7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九、询价时间和地点: 2017年7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询价活动。

十、已报名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询价活动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缴款凭证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在竟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户名: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3,开户行:上饶银行城西支行营业部,并注明:采购中心保证金028及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0%缴纳。

十二、凡已报名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各项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我中心详细了解)。

十三、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并通知采购文件收受人。

十四、联系方式: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上饶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四楼)

联系人:徐海霞

联系电话: 139*****703

E-mail:srxzfcg@126.com

上饶县司法局

联系人:方前明

联系电话:180*****198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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